我于2006年5月在前张庄村西南角捡到一个男婴,无随身证件,想找到亲生父
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10-12 09:33   622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我于2006年5月在前张庄村西南角捡到一个男婴,无随身证件,想找到亲生父母,即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,孩子我将继续抚养,登记户口,特此声明。